今年上海流动人口子女60%
可上公办中小学
本报讯(焦苇 记者龚瑜)2008年,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接收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的比例要提高到60%,“十一五”期间力争达到70%左右,同时,初中阶段适龄农民工同住子女要进入全日制公办学校就读。
这是1月21日上海市教委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的。
《意见》规定了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设立的基本条件,并对上海市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工作提出了目标,争取到2010年,基本完成农民工子女学校纳入民办教育管理工作。
《意见》要求各区县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建设情况,配足公办学校,扩大公办中小学资源。根据区域规划,确需通过民办学校来解决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问题的,可委托现有民办中小学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
据2007年上海市教育事业统计,截至2007年9月,上海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数近38万人。其中,在全日制公办和民办中小学中就读的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数为21.6万人,占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总数的57.10%。